合规管理是人类共同价值观,像诚信之于商、忠孝之于人一样,是政府、企业、团体都一定要遵循的根本原则。当前之所以特别强调合规管理,两大原因不可忽视,一是国际经贸规则正在经历一次史无前例的变革,标准更高、制度更严、规则更细;二是中国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和国际化要求。当然,当前社会,尤其是企业,特别是证券类企业存在的不合规现象和问题频发也是原因之一,国有企业亦不例外。就国有企业而言,合规管理其实质是指国有企业制定和执行合乎既定的外部和内部规则(包括法律和法规、管理制度、操作流程、行业标准等),在企业内部自觉形成合规管理机制,培育合规管理文化,防范不合规管理风险的行为。
合规管理是商业行为,也是一个哲学问题,是肯定中的否定,是否定中的肯定。单纯地将合规管理绝对化、偏执化可能适得其反。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贸大环境下,包括国际经贸规则在内的商业环境存在必然且艰巨的重构任务。一方面,既有的规则和制度一定得执行,不折不扣地执行,只要其没有被废止,即便有“瑕疵”也要执行,这是绝对的一面,也是合规管理的要核;另一方面,既有的规则又要基于新技术环境下市场的变化进行适应性改革,以消除“瑕疵”,让企业执行更加完美的规则,依此推进合规进阶,依此推进企业进步,依此推进商业文明,这是相对的一面,也是合规管理与时俱进的关键点。合规管理依此循环往复。
合规就是要在遵循既有规则中,即使发现规则中存在“不合时宜”的条款,只要“不合时宜”的条款尚没有被重建的“合时宜”的条款取代,任何单位都一定要遵循那个“有瑕疵”的规则。国有企业是规则的遵循者,也能成为对“不合时宜”条款的质疑者,但不是既有规则的破坏者、重建者。合规管理就是要求国有企业做既有规则的坚定遵循者、执行者,同时,也要成为既有规则中存在“瑕疵”的质疑者、建议者。只要具有规则重建或重构的权力机构,没有对既有规则做修改,即便这个规则有着非常明显的“瑕疵”,也不能破坏。这就是合规的绝对性。
但是,如果继续严格执行这个“有瑕疵”的规则,可能带来竞争的不公平,遭受巨大损失,严重扭曲市场关系等,企业是不是可以“绕道”走呢?笔者的观点是可以。也就是既不违规,也没依规,而是在不违法、不违规的前提下另辟蹊径。目的是不因为遵循“不合时宜的规则”而影响公平竞争,或蒙受重大损失,或扭曲市场关系。这就是合规管理中的相对性。所以,合规管理从哲学的角度讲,就是肯定中的否定,否定中的肯定,目的不是让企业做“乖乖牛”,不是让企业在绝对“合规”中成为市场的“乖宝宝”,而是让企业做规则的守护者、规则的受益者、规则的推进者、规则的建设者。
合规管理在国有企业管理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需要具有稳定的、强大的、辩证的思维方法,其中“否定中的肯定”和“肯定中的否定”,反映了合规管理在维护企业长期利益和可持续发展中的独特价值。我们大家都知道,肯定和否定是对立的统一。肯定和否定是事物内部两种相反的方面、趋势,它们是对立的;同时,肯定与否定又是统一的。一方面,肯定和否定相互依存,离开了肯定没有否定,离开了否定也没有肯定;另一方面,肯定和否定相互渗透,肯定中包含着否定,对一事物的肯定就包含着对与之相反的另一事物的否定。在一定意义上,肯定就是否定,否定中包含着肯定;在一定意义上,否定就是肯定,肯定中包含着否定。唯物辩证法的肯定观和否定观要求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建立在对肯定和否定辩证统一的理解基础之上。
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中的“否定中的肯定”,大多数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风险防控:合规管理首先是一种“否定”行为,它通过设定规则和流程来限制某些可能带来风险的行为,如违反法律和法规的行为、不道德的商业行为等。这种否定性是为了肯定企业的安全运营和长远发展,确保企业不会因短期利益而损害长期的生存和发展。二是质量保证:通过否定不符合品质衡量准则、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合约限定的产品或服务,合规管理肯定了国有企业对高标准、高质量、高目标的追求,从而提升了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形象。三是道德标准:合规管理否定了不道德的行为,如贿赂、欺诈、霸市、掠夺、不正当竞争等,从而肯定了企业的道德标准和社会责任,增强了消费者和合作伙伴的信任。
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之“肯定中的否定”,大多数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持续改进:合规管理不仅是一种防御机制,也是一种推动国有企业不断自我审视和改进的机制。它肯定了国有企业在遵守法律和法规的基础上,还要一直寻找管理、技术或市场等领域改进的空间,否定那些过时或低效的做法。二是适应变化:随着法律和法规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合规管理要求国有企业不断调整和更新其战略、计划、政策和流程,这种适应性的肯定,实际上也否定了一成不变的管理模式。三是创新与合规的平衡:合规管理肯定了创新的重要性,但同时也要求创新必须在合规的框架内进行。这种肯定中的否定,其实就是在鼓励国有企业在确保合规的前提下进行创新,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总的来说,合规管理“否定中的肯定”强调了通过限制某些行为来保护企业的长期利益,而“肯定中的否定”则强调了在肯定企业核心价值和目标的同时,不断进行自我反思和改进。这种辩证关系体现了合规管理在企业未来的发展中的复杂性和多维性,它既是公司发展的保障,也是推动企业慢慢的提升的动力。
国有企业应及时、精准、全面建立适应行业和企业需求的合规管理体系。国有企业应基于企业所处行业、所处发展阶段、所处市场环境等建立一个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包括合规政策、程序和培训等,以确保所有员工都能理解和遵守合规要求。同时,企业要定期评估和更新合规管理体系,以适应法律和法规的变化和企业业务的发展,要持续改进和完善合规管理体系,以适应一直在变化的外部环境和企业内部的发展需求。这包括对合规管理体系的定期审查和更新,以及对合规管理效果的评估和优化。
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要遵循对立统一规律,强调合规管理中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其中,矛盾的同一性指的是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在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中,同一性体现在合规要求与企业经营目标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一方面,合规管理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石,有助于提升企业信誉和竞争力,以此来实现企业的长期发展目标;另一方面,企业的经营活动也需要在合规框架下进行,以确保企业行为的合法性和道德性。这种相互依存关系表明,合规管理与公司发展并不是对立的,而可以通过有效的管理实现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的。
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中矛盾的斗争性指的是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性质。在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中,斗争性可能体现在合规要求与企业短期利益之间的冲突。例如,某些合规措施可能在短期内增加企业成本或限制企业的灵活性,从而与追求最大化利润的经营目标发生冲突。此外,合规管理的实施可能会遇到来自企业内部的阻力,如员工的习惯做法与合规要求不符,或者管理层对合规重视不够等。这些冲突和对立需要通过有效的沟通、培训和激励机制来解决,以确保合规管理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总的来说,在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中,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并存的。管理者需要建立有效的合规体系和文化,以及通过不断的沟通和培训,来平衡合规要求与企业经营目标之间的关系,从而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合规管理必然冲击现有部分国有企业管理体系、管理模式、管理文化和员工的行为方式、行为习惯,必然引发矛盾,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这些新矛盾有些具有普遍性,有些具有特殊性,如何处理矛盾中的普遍性矛盾和特殊性矛盾是国有企业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合规管理中矛盾的普遍性意味着合规管理需要遵循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而特殊性则要求合规管理者必须考虑到不同时期、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国有企业的特定情况和个性需求。实际工作中,面对普遍矛盾和特殊矛盾如何处理呢?
一要理解合规管理的普遍性要求:国有企业需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等,这些都是普遍性的要求。合规管理的普遍性要求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循基本规范,以确保企业行为的合法性和道德性。二要识别和应对合规管理的特殊性:国有企业由于其特殊的企业性质和社会责任,可能面临一些特殊的合规要求。例如,国有企业可能需要更多地考虑社会责任、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等。这些特殊性要求企业在合规管理中必须考虑到企业的具体业务特点和经营环境,制定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合规策略。三要强化国有企业合规文化的建设:国有企业应加强合规文化的建设,通过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使合规成为企业文化的一部分。这样可以帮助员工在面对合规问题时能够自觉地遵循合规要求,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四要善于处理合规风险:国有企业需要识别和评估合规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这包括对合规风险的监测、评估、预警和控制,以及在违规行为发生时采取及时的补救措施。五要加强监督和问责: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监督和问责机制,确保合规管理体系的有效执行。这包括对合规管理的监督考评、对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理,以及对违规责任人的追究。六要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合规管理效率: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国有企业可以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合规管理的效率和效果。例如,通过建立合规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合规风险的实时监控和预警,提高合规管理的响应速度和处理能力。
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中的主要矛盾,一是合规管理与业务发展的冲突:矛盾表现为业务发展追求效率和灵活性,而合规管理要求严格遵循法规,可能导致业务流程变得烦琐,影响业务的快速推进。处理方法:建议通过建立合规风险评估机制,对业务流程进行优化,确保合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同时提高合规审查的效率,减少对业务流程的不必要延迟。此外,能够最终靠合规培训提升员工的合规意识,使他们在追求业务发展的同时,自觉遵守合规要求。二是合规资源的有限性与合规要求的全面性之间的矛盾:矛盾表现为合规资源有限,而合规要求需要全面覆盖企业的各个领域和环节。处理方法:建议优先关注高风险领域和关键环节,如反垄断、反商业贿赂、生态环保等。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合规管理的效率,如通过大数据和自动化工具进行合规监控和风险分析。
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中的次要矛盾,一是合规管理的统一性与企业多样性之间的矛盾:矛盾表现为国有企业可能涉及多个行业和领域,每个领域的合规要求可能不同,这与合规管理的统一性要求相矛盾。处理方法:建议在确保合规管理统一性的基础上,针对不一样的行业和领域的特定要求,制定专项合规指南和制度,实现合规管理的差异化和个性化。二是合规管理的长期性与短期绩效评价之间的矛盾:矛盾表现为合规管理的成效往往需要长期才能显现,而企业绩效评价往往侧重于短期业绩。处理方法:建议在绩效评价体系中加入合规管理的长期指标,如合规风险控制能力、合规培训覆盖率等,以激励员工和管理层重视合规管理的长期价值。三是合规文化的建设与员工认知差异之间的矛盾:矛盾表现为合规文化的建设需要全员参与,但员工对合规的认知和重视程度可能存在差异。处理方法:建议通过定期的合规培训、案例分析等方式,提升员工的合规意识,同时建立合规文化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如合规奖励和违规处罚,促进合规文化深入人心。
通过上述方法,国有公司能够有效地处理合规管理中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确保合规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作者分别为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长、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