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企业标准筑基工程行动方案(2025—2027年)》已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系统性、体系化推进《浙江省企业标准筑基工程方案(2024—2027年)》,带领企业加强标准化工作,促进企业提升标准化水平,推动绍兴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制定本方案。
大力推进企业标准筑基工程,提升企业标准化意识,激发企业标准化创新活力,按标准生产经营、标准声明公开成为广泛共识,加快构建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增值服务,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现代纺织、高端智能装备、智能视觉、新材料、智能家居家电、绿色化工、综合交通、新能源10大重点产业,黄酒、珍珠两大历史经典产业,燃气灶具、家用电器等重点产品开展企业标准化工作。
到2025年,企业标准筑基工程取得初步成效,研制“浙江制造”标准350项以上,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100项以上,建成标准创新型企业220家以上,自我声明公开执行标准的企业达到7000家以上,累计培训企业标准化人员3500人次以上。
到2027年,企业标准筑基工程取得很明显的成效,标准协同和开放程度显著地增强,标准化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更加凸显。企业累计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4项以上、国家标准200项以上、“浙江制造”标准370项以上,培育一批彰显绍兴元素的“浙江标准”。
1. 加强历史经典产业标准化建设。传承经典,依托标准化发展做强做优黄酒、珍珠两大优势产业。加强黄酒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黄酒企业研制标准、填补空白,增强绍兴黄酒产业标准化管理能力。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将科研成果转化提升为黄酒标准,鼓励技术机构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区域标准等制定,一直在优化绍兴黄酒产业标准建设。加强珍珠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区域标准的宣贯推广,不断促进珍珠产品相关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意识,加快珍珠产业国际化、高端化、品牌化发展。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区、县(市)政府和滨海新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2. 优化传统特色产业标准化建设。发挥特色优势,研制风机、印染、家电、环保设备、纺织机械等传统产业标准图谱,深化推进铜材精密制造、电机、厨具等传统产业“浙江制造”标准矩阵体系,加快建设柯桥纺织、新昌轴承产业标准动态雷达项目。鼓励企业、研究机构、高校深度参与标准化活动,通过标准化需求分析,优化传统制造业发展标准体系,制定实施行业共性发展路径。鼓励将技术优势转化为标准优势,支持企业热情参加标准化工作,到2027年,新增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2项以上,国家标准10项以上,形成具有“绍兴辨识度”的本地传统优势产业标准群。
3. 强化新兴重点产业标准化建设。组织并且开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综合交通(汽车、航空航天等)等重点产业标准攻关,热情参加数字化的经济、未来工厂等新智造标准体系建设。重点支持集成电路产业相关区域标准研制,多维度构建集成电路产业商业机密保护标准体系。发挥高能级创新平台作用,以科研攻关带动集成电路、高端新材料等产业领域标准提升。推进现代纺织、绿色化工、智能家居、家用电器4个基础较好、成长较快的重点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快高端装备、新材料、电子信息、现代医药等新兴起的产业标准研究。到2027年,新增发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区域标准和“浙江制造”标准20项以上,形成一批示范作用明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标准。
4. 推进强制性标准实施。督促企业加强生产及工程建设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等强制性标准执行。开展燃气灶具、电瓶车、儿童服装、家用电器、学生用品、养老用品、过度包装、消防安全、环境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检查。探索完善重点领域强制性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和风险预警处置机制,强化事后跟踪监督。依托数字化平台,全方面分析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加强重点强制性标准实施企业走访,对执行不到位的及时依法处理。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5. 优化推荐性标准管理。梳理、排查、整改政策措施引用区域标准不当、影响公平竞争的情况和问题,清理超范围制定、技术内容不合规的区域标准。扎实推进区域标准制(修)定,到2027年,围绕共同富裕、数字智造、平台经济、绿色发展等领域新增地方标准4项以上。做优企业标准,引导行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区域标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标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鼓励企业持续建设标准化良好行为,推动企业建立完整标准符合性评价体系。支持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公开的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强化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6. 落实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推动企业全面落实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在提供产品或服务前依法公开执行标准。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事项纳入日常督查重要内容,督促企业依法执行标准、公开标准。开展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情况“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级抽查不低于400项,区、县(市)抽查比例不低于7%,并形成抽查分析报告,做好督促整改。
7. 强化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以目标为导向、以效果为评价,在现代纺织、绿色化工、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持续推进各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争创新一轮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推进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鼓励集成电路、现代纺织、生物医药等产业,以标准化试点链畅通产业链,带动产业现代化水平整体提升。到2027年,新增各级标准化试点8项以上。
8. 加大标准创新型企业培育。围绕优势产业开展摸排,强化标准创新型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联动培育,深挖有潜力、有能力、有创新力的重点企业梳理产品和标准清单,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培育库,形成标准创新型企业培育体系,鼓励区、县(市)设立标准创新贡献奖制度。到2027年,力争获评省级标准创新贡献奖,推荐申报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
9. 抓好“两新”工作标准保障。聚焦高水平质量的发展、高品质民生、高水平安全三大领域,加大标准制(修)订和实施应用力度,开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提升行动。严格执行能耗、能效、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能源、环保、交通、农机等重点领域不达标高耗能设备,更新不符合规定标准规范的燃气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及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老旧住宅电梯设备等。强化消费品标准引领,加强厨具卫浴、集成灶、饮水机等家电消费品标准研制。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10. 推动企业对标达标工作提升。实施“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标准中的特有关键指标项和指标值,提升企业主流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的比例,每年新增70家以上企业组织对标达标。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强化标准实施应用,推进标准数字化建设。聚焦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智能物联、现代纺织与服装、智能光伏等产业集群,制定企业帮扶方案,畅通帮扶渠道。
11. 推动标准服务提质增效。全力发展标准化服务业,建设标准化服务平台,提升专业化服务效能。加强各类国家级、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积极承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不断的提高标准技术服务和支撑能力。争创一批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和国家标准验证点。鼓励大规模的公司、科研机构打造标准数字化平台,加快创新成果标准转化,激发标准内生动力。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12. 强化标准工作政策激励。发挥市品质衡量准则和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在标准化奖励政策基础上,争取制定区域性特色政策。加大财政兑现力度,落实各类奖励政策,指导合乎条件企业做好资金兑付,提升公司参与标准化活动积极性。
13. 探索标准化融合服务。探索研制“枫桥经验”有关标准,作为基层社会治理标准模式的“旗帜”,推进社会治理机制标准化建设。以柯桥纺织、嵊州厨具等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依托,探索运用以标准为牵引,标准与计量、检验测试认证、知识产权、品牌建设深层次地融合发展的标准化服务机制,开展企业标准化建设需求对接,为公司可以提供线上线下标准化集成服务。
14. 普及标准化知识。带领企业提升标准化意识,发挥行业协会、技术机构、专业标准化组织等作用,开展专题培训;向企业宣贯标准化法律和法规、政策文件,解读产品质量标准知识。指导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中应用标准化方法提高效率,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性。鼓励企业通过设立标准馆、标准墙等方式宣传和普及标准化知识,带领企业持续开展标准推广应用等技术活动。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15. 加强标准化宣贯。充分的利用世界标准日、质量月等载体,开展“标准进企业”“标准知识竞赛”等主题活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标准化宣传,树立标准化理念,推进标准化交流。在各领域打造一批标准化标杆,搭建标准化成果展示平台,扩大我市标准化工作影响力。充分的发挥企业主体功能,讲好标准化故事,形成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的良好企业文化氛围。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16. 提升标准化能力。鼓励企业健全标准化工作制度,设置标准化工作部门,构建完善企业标准体系。推进企业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标准化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引育,扩大企业标准总师队伍,每年开展标准化培训10次以上。建立完整标准化领域人才的职业能力评价和激励机制,将合乎条件的标准化人才纳入本地区高层次人才目录。探索以产业园区、社会团体或技术联盟、优势企业为核心,以牵引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链应用为导向,建设新型标准化技术组织,构筑企业标准化能力提升平台。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强化有关部门对企业标准筑基工程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分解落实行动目标和任务举措,促进企业标准化工作提质增效。加强与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政、人才等专项政策的衔接,加强完善和优化财政投入机制,加大对企业标准筑基工程的扶持力度。及时总结提炼工作亮点和成效,多媒介宣传推广企业标准化工作和质量提升的丰富实践、重大成就、先进典型,为绍兴标准强市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支持企业热情参加“两新”有关标准制修订,将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成果转化为标准,重塑产业新优势、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企业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落实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管理和服务,淘汰落后设备、提升消费品质量。围绕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企业组织高端装备制造、循环经济等标准化试点建设,构建完善相关产业标准体系,制定和实施重要标准。
开展燃气灶具、电瓶车、儿童服装、家用电器、学生用品、养老用品、过度包装、消防安全、环境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检查。
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年度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开展监督抽查,推广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新增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企业500家以上,开展企业自我声明公开市级抽查不低于400项,区、县(市)抽查比例不低于7%。
通过宣贯培训、政策引导、帮扶服务等,推进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强化标准创新型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联动培育,提升标准创新型企业建设成效。累计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220家以上。
聚焦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智能物联、现代纺织与服装、智能光伏等产业集群,形成对标国际领先一批、瞄准空白创制一批、聚焦优质推行一批、细化比对提升一批、检查筛选淘汰一批的标准清单并抓好落实,加快推进一批企业实施标准,新增70家企业组织对标达标提升行动。
提升标准技术服务和支撑能力,持续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提升行动,年度新增企业标准“领跑者”30项以上。
各地全面摸排本辖区企业标准化情况。重点包括: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企业的数量和标准执行情况、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主导或参与制定各类标准情况、参与标准化技术组织情况、重点企业标准化专兼职人员情况、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或参与其他标准化活动的情况等。
拍摄企业标准化工作宣传视频,通过注册大厅、工作网站、户外媒体等开展宣传。常态化开展企业标准化案例推广活动,形成一批企业标准化典型经验。在世界标准日、质量月等重点时段,开展集中宣传。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依托标准化服务试点项目,面向企业组织标准化业务培训,支持和推动重点企业组织企业内部标准化知识培训。推动有关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机构、标技委等联合企业组织标准化业务培训、标准宣贯解读。组建入企服务团,组织并且开展标准化业务培训、技术服务等活动。全市年度培训不少于200家企业、1000人次。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填补国家标准空白,解决纺织品中规定触感的测定(旋翼刮刀法)检验技术问题。
相比国家标准,提升线密度、拉伸强度、密度、含碳量等指标,提升产品的使用性能。
填补国内标准空白,提升纯度、杂质和非挥发性残留物、全氟-2-甲基-2,3-环氧戊烷含量等指标要求,提升产品性能。
相比行业标准,新增测色(D65光源)指标要求,提升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溶解度(90℃)等指标要求,提升产品的使用性能和稳定性。
填补国内标准空白,提升磁性异物、水不溶物、TOC、相关金属含量等指标要求,提升产品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相比行业标准,提升高温、室温、低温泄漏率、高低温振动泄漏率、横向载荷泄漏率等指标要求,提升产品的使用性能。
相比国家标准,新增固有频率、静态弯曲刚度等指标要求,提升抗拉强度、规定塑性延伸、断裂总延伸率等指标要求,提升产品的使用性能和舒适性。
相比国家标准,新增倒角公差、表面硬度、心部硬度、金相组织和晶粒度等指标要求,提升尺寸变动量、表面粗糙度、残磁等指标要求,提升产品的使用性能。
填补标准空白,提升水分、总硫、邻甲酚+对甲酚、总杂质等指标要求,提升产品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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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市监管〔2024〕48号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绍兴市企业标准筑基工程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pdf